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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失明后,一直寄住在沈池家里。他说我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,是他要护一辈子的人。后来,沈池的继母进门,带来了她的宝贝女儿林思思,她天生嘴甜,会撒娇卖乖,沈池明显更喜欢她那副娇俏可人的模样。从那之后,我成了沈家的盲人笑柄。林思思撒娇说我一个盲人不用穿好看的衣服,他就把我喜欢的裙子都送给她;她说我摸摸索索的样子很搞笑,他便在饭桌上学我走路,惹得众人哄笑;她说缺什么补什么,于是沈池端着一碗热腾腾的、黏稠发腥的羊眼汤,笑着哄我喝下去。那天,我吐了一夜,胃痉挛到昏迷。他们却在门外打游戏笑得正欢。我提着行李下楼,沈池正靠在沙发边,百无聊赖地刷手机,语气轻佻:“就因为思思逗你玩,你就要走?”“嗯。”他像听了个笑话,耸了耸肩:“行啊,你滚吧。”“只要你别哭着回来,求我娶你就行。”他不知道,我不仅不会回来。我还要带走他母亲觊觎多年、爷爷留给我、如今撑着沈家运转的那笔百亿资金。1当沈池再一次把我欺负进医院。这一次,他不仅没有来对我道歉,照顾我直到出院。反而带着好妹妹林思思去三亚旅游。所以,他并不知道我做了眼疾手术。也不知道,我能看到他朋友圈里全是各种情绪的林思思。没有一条是关于我的。沙滩阳光浴,二人亲昵地挤在同一张沙滩椅。到了晚上,我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大灯下做手术时。他和林思思在海边散步。女孩长发被夜风吹动,海浪把她身上的衬衫打湿,透出里面只穿着比基尼的姣好身材。衬衫不合身。领口绣着一只小狗。是我十八岁时,送给沈池的生日礼物。每一张都含着拍摄者的爱意。甚至配文都是。【无法说出口的感情,只能靠偏爱来弥补】就连我都被他的深情打动。前提是,我不是他未婚妻的话。"}